6.4 马道设置要求 6.4.1 体育场馆马道的安全等级和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》GB 50153的有关规定。 6.4.2 体育场馆马道(灯位)设置应符合照明设计要求。马道设置的数量、高度、形状和位置应满足照明设计指标的相关要求。马道位置设计参数宜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。 6.4.3 马道净宽不宜小于1m,净空高度不宜小于1.8m,并应设置防护栏杆。 6.4.4 照明等Ⅴ级级及以上的体育场馆马道的照明荷载不宜低于250kg/m,Ⅴ级以下可适当降低。 6.4.5 马道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建筑装饰材料、安装部件、管线和结构件等对照明光线的遮挡。